生于未时

《生于未时》

第78章归去来兮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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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房间这头走到另一头,横着是六步,如果竖着,是五步。差不多算个正方形。

江海已经绕著走了112圈,2464步。他走得很慢。这差不多花了他一上午的时间。

屋里阴凉,他还是热出了汗,身上宽大的短袖单衣腋窝、后背已经浸湿了。凉凉的贴在皮肤上,像一条滑腻腻的甩不掉的蛇。

他不该这样剧烈活动的。伤筋动骨一百天,他才刚过了二十天。然而,再要让他继续一动不动给躺在床上挺尸,他怕自己会就算骨头接上了身子一定也发成了霉球。

从医院转到这里,已经是第三天了。他依然看不出这是什么地方。

屋外是一个僻静的小院,几乎没有人,除了一天三顿送饭的人。

窗户上装着铁栏杆。那铁棍其实不算粗,他使点劲也可以掰弯了。可见带他来的人没真想怎么限制他。

不过,他也没去做这个尝试。

一方面不想再节外生枝,另一方面,他那些刚接上的骨头也经不得这样的折腾。倘若为了不确定的结果去冒这个险,到时候即使逃出去,而伤势加重,也很容易被逮回来。那就太不值当了。

得不偿失这种小算盘,他以前很少去打过。因为不需要。

从小到大,他并没有经历过太多挫折或打击。所谓跌宕起伏的人生都只是书里别人的故事。

父母单位效益不错,他很小就知道即使上不了大学,他也可以被招工进厂,干着一份不轻不重的活儿,挣着不多不少的工资,日子一样可以活得有滋有味让人羡慕。

他的成绩不错,但也不算多突出,考大学肯定费点劲。

好在父母从来也没对他有“必须出人头地光耀门楣”之类的期望,所以他一向过得比较潇洒。

在单位食堂做厨娘的江妈经常会带回来外面难买的食材。于是大碗吃饭、大块吃肉成了这家子的家风。没有什么是一顿红烧肉解决不了的。这倒也正好契合了他心中那快意恩仇、大碗酒肉的江湖天地。

他读过很多,喜欢那种情绪大开大合的现代诗歌,偶尔自己也写。学生时代他学过吉他,但后来放弃了,改敲架子鼓。因为觉得那种全身每根汗毛都要律动起来的运动才让人舒坦。

在北城,他身边总有一群同龄人跟着,有男有女。

他很拽、也很放得开。

江川是个小城,北城是个江湖,江海是个人物,一个本不拿自己当回事却被别人当回事的人物。

常常,一个人的外表和内心往往成反比。

倘若,真的经历过沧海,或许便沉静如水了。

而如今,这算不算他二十年人生中的一劫呢?当现实以更加戏剧化的方式砸到头上时,他发现:这个剧本可真他妈带劲!如果主角不是自己的话。

那些不能动弹的日子,他没日没夜地躺在床上,反复问自己一个问题:经历过这一切,我还会潇洒如故吗?这一劫,我能过吗?

按照李未的意思,他写了材料交上去后,待遇眼见着便不一样了。

先是门口双岗变成了单岗,后来有人到病房来,为他专门录了口供。再后来,他的手脚上的链子取下来了。有几次,值班的大哥居然还跟他聊起天来。再后来,他的伤势渐渐好转,他并没有被送回拘留所,而是便被转移到了这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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