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墓笔记九---回天

《盗墓笔记九---回天》

弟四十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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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墓笔记九 回天(盗墓笔记结局) 弟四十章

这个人我和秀秀都稍有熟悉,正是那个领头猎人,不知道秀秀如何做想,但至少在我的认识里,他是一个稍带正直的直爽人,只是略有些贪财而已。

而现在他的尸身躺在这里,确实让我很意外,之前一系列对这个人、甚至这一群人的感性认识,似乎我们都要推翻重来。

现在他们躺在了这里,但当初却又为什么要就我们下山?

假如他们是正直的人,就像秀秀曾经描述过的此人曾经面对大个子的龌龊而出手相救,现在他又怎会死在这里?

面对大个子一家的惨死,假如是他们自己下的毒手,又何必到了村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?

更何况刚刚此君还在步话机中用那种很像藏语的语言与人沟通,而他如果与身后的那具尸体同属一个阵营,那么他便不是回身来寻觅徽章的人,当然,他也不会是刚刚的凶手,那么,这些人又到底是谁?

太多的问题一股脑的涌入我的脑海,可恰恰此时此地并非我思考问题的场所。

我手脚及其麻利的搜索着他的周身,试图找到一些重要的线索。

可翻来翻去,除了胸口衣兜里的一包烟之外,再没有什么值得我加以珍藏的东西,可恰恰这包烟的品牌又很常见,毫无意义。

“秀秀,咱们走”,我转头对秀秀轻轻的说道。

“等等,吴邪哥,你再看看这个人是不是有什么特别?”,秀秀用手指向那领头猎人的眼睛,贴着我的耳朵对我说道。

顺着秀秀的手指,我仔细的看了看那人的眼睛,这一看下我才发现,的确有些特别,这领头猎人的眼睛,竟然不是我们所常有的黑眼珠,而是一副蜡黄色。

可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?

秀秀这恰如其时的提醒令我在慌张的环境下清醒了不少,也许,一些线索并不能用正常的方式找到。

我就势挨个纽扣的解开了这人的衣服,身后不远处躺着的那具尸体已经告诉我,也许,一些纹身,一些烙刻,或者一枚徽章,都是值得参考的线索。

果然,就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,他的左臂处的一个异常的凸起被我感觉到,而拉开衣服后眼前的一幕,却不得不令人骇然。

只见他的左臂最上的那块健硕的肌肉上,居然镶嵌着一枚与之前我们所拾起的徽章一摸一样的事物,而且由表面看来,那徽章一定是在其幼时便已直入,这也是为何我乍一看的感觉会是骇然,因为部分皮肉已经微微的与这徽章长死一处,略略包含其中。

在看清徽章的样式和大小与手中的那一枚无异之后,我便没有对这枚徽章再做任何手脚,这倒也不是我多么的尊重死者或者尸体,只是我真没法保证我如果用匕首抠出它的同时自己会不会吐出来。

略微的盖好他的衣服后,我便带上那支枪和几发子弹拉着秀秀转身离开了现场,庆幸的是我们在那里没有与敌人遭遇,而不幸的是,我们,现在到底应该去哪里?

我们就在这样漫长的十几分钟里摸索前进了一段距离,在确保相对安全的情况下,我对秀秀说:“如果我的记忆没错,我们得再找到那条河道,然后按着来路走回去,走到我所熟悉的环境,我们才能找到鬼影他们的栖身山洞”,假如不想在这鬼林子里迷路,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。

秀秀并没有回答我,而是脸上带有些不安神情的点了点头。

我把匕首交给秀秀,自己则举着枪按着来路向回摸索。

按照我们来时的线路行程,秀秀一共爬上过七八棵树,而由水洞到那平台,我们大约走了半个多小时,这点心算的功底,我向来颇有自信。

可目前的形式却是,我们已经向回摸索了近两个小时,虽然由于谨慎,我们前进的速度放缓了很多,但放眼望去,四周的一切却还是如初般死寂沉沉。

我有些慌神,而再看身后的秀秀,却早已面露焦急。

那该死的水道到底在哪里?我有些不安的咒骂着。

“别走了,吴邪哥,当心,快蹲下”,又走了几分钟,突然秀秀对我说道。

我心中一惊,转头按秀秀的话去做,并转头看向秀秀,一脸的疑问。

“这里不安全,因为,我们回到了我当初的原点,就在那里”,秀秀的急切已经完全的写在脸上,毫无保留,同时,纤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地点。

果然,我们潜身过去不久,秀秀就摸到了那里旁边的一棵树上,秀秀曾经刻下的标记。

我草,邪门儿了,真的鬼打墙?

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了当初我和潘子等人在雪山中所经历的那一幕。

那枚尸胎,难道又是这东西在作祟?

可想想又感觉不对,尸胎这种东西,是一种风水宝穴的天然灵物,我也是那件事发生后不久,在医院里“监视”三叔的那个月里才更多的认识了这种看似鬼灵,实则物理化的奇怪所在。

但这东西通常都只在昏暗的密闭空间里游荡,怎么可能跑到这大自然里来?

头晕目胀的同时,另一个字眼冒进了我的思路。

“鬼?”

得,这就是现世报啊,我刚回了老张家的祖坟,这就来报复了?

若真是张家的老祖宗跑来跟我胡闹,我也就只能自认倒霉,自己又把自己送了回来,还希望他们大人有大量,别跟我们俩这小屁孩子一般见识才好。

更或者,难道是机关?

可要说是机关,当初在海底墓穴、或者在张家古楼,我们所遇到那无法解决的“电梯”现象只是一些限定区域内人为设置,可现在我们现在所正在经历的,却是敞天露地的大自然,这又如何解释?

“秀秀,赔我再走一趟”,我对秀秀说道。

可谁知秀秀只是看了看我,随即眼睛都懒得抬一下的说:“不用了,你自己走吧,每次两小时,两小时后到这棵树下就行了,我在树上等你,省点体力”。

她的话令我气结,可又很显然,她似乎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的尝试,却又不得其果,才有了这样近似于放弃的想法。

那么,我到底还要不要再试呢?

一个成年人每小时徒步行进的距离大约6公里,而由于我们谨慎前行,速度南面慢了一倍,既然只有三公里,我仍然愿意再尝试一次,哪怕自己多长几个心眼儿,总不能现在听个小姑娘的危言耸听就一同放弃等死吧?

我拽了拽秀秀,当然了,一套套摆事实讲道理跟她说我经历了很多野外事件,要相信我诸如此类的话,同时也以万一我找到了根结却没法回来通知她,她可就又要在这林子里窝上好几天了等等等等。

秀秀听了这一堆,却只是对我淡淡的笑了笑,她的笑容很惨然,却又似乎是无可奈何。

这次我学的很乖,虽然天色已经大黑,但我仍然努力的记忆着路线,并且不过二十几步就与秀秀蹲下来查看她曾经留下的记号。

我确定我们所走的路线是笔直的,绝没有转过弯,始终处于略微缓坡的下行路线,面对着一路下来,草丛中无数像手电筒般明亮的各色眼睛所带给我们的恐惧。

可世事就是这样的难以想象,我们两个就像是中了邪一样,在不超过两个小时后,再次回到了原点。

见鬼了,真的是见鬼了,这她娘的要是机关,也是见鬼了,谁有这本事,能摆出个周长三公里,直径一点几公里的机关出来?

越想心里就越燥,许是这种亚热带森林闷热的缘故,我的嘴唇开始有些发干,可摸摸腰间,却发现水洞中匆忙,水壶根本没带在身边。

“秀秀,给我点水,我没带水壶”,我对着坐在身边正在休息的秀秀说道。

“你见我喝过水吗?,我连女人的那东西都没带在身上,有可能还怀揣水壶吗?”,秀秀略有抱怨的说道。

秀秀的回答在这一瞬间令我突然明白到,为什么上一次她独身一人最终会中暑躺在了草丛里,而这一次她又不再想浪费体力,因为,假如我们短时间走不出这里,却又不停地尝试,我们很快就会脱水、昏厥、死亡、发臭后被野兽当成外卖。

也就是说,要想活蹦乱跳的见到明天的日初、保存充足的体力去见胖子,我必须尽快找到方法。

可,这方法又在哪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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