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携风雨而来

《他携风雨而来》

第 26 章 与君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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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到了铸血灯点起的第三天,浸着花月灵丹的灯油几乎见底。云棠二人回到县衙没见到花月二人,便借铸血灯内灵丹的指引,一路从县衙走到了不渡江畔。

云棠与连珩站在山崖上远远望去,花月与陈武正并肩坐在江岸,天水间泛起青白的天色,即将迎来这日的第一抹朝阳。

江风自远天而来,拂过花月的发梢,陈武下意识抬手想为她将鬓发别至耳后,手抬一半,又放了下去。

“花月,谢谢你还愿意陪我来看朝阳。”

花月始终看着江面,目光平静,神色温柔亦如平常:“不只为了陪你。早闻不渡江的朝阳很美,我也一直想来看看。”

陈武并不知道即将离开的人不是他。他望向天边的朝阳,忽然有些不舍。他要离开了,离开这个他只走过短短二十余载的世间,去一个没有朝阳、没有江风、没有花月的地方。

他默默垂下头,不忍再看花月:“对不住,是我负了你。”

“是啊,那又如何呢?”

花月依旧望向江面,目光淡然,“我不怪你,从没怪过。我们都有自己的选择,事到如今,我问心无愧,也就无憾了。”

花月的平静让陈武无端心痛,像是一把软刀在他心间挫磨,将曾经他与花月的所有回忆都化做沙粒,一颗颗毫不留情地揉进他的心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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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抬眸看向花月,眼眶已然泛红:“花月,你会忘了我吗?”

花月淡淡笑了:“当然。”

听见花月的话,陈武的心如溺水般沉下去,又慢慢浮起来。纵使失落、痛苦,但花月会忘记他依旧是他所期盼的。

他希望花月的余生再不被前尘所扰,能做回曾经那位洒脱、温柔、明媚如桃花般的姑娘。

只是他不知道,花月已经没有余生了。

天就快亮了。

花月终于将目光收回看向陈武。她一眼就看见了陈武眉头上的那道刀疤,那是当年逃离万妖山时,陈武替她挡刀时留下的。

她抬手轻轻去抚摸那道疤痕,指尖分明的触感告诉她,无论如何,在那时陈武拼命将她护在身后的一刻,他是爱她的。

她上前,在他眉头的刀疤上轻轻落下一吻,对上陈武不舍的目光:“阿武,我要走了。”

第一抹朝阳刺破江面,在天水之间划出一道清明而苍凉的光。

花月的身体开始变得模糊,一点点化做漫天萤火。

陈武的思绪空了一瞬,泪水突然决堤般涌了出来。

为什么?

为什么会这样?

怎么会是花月?

他拼命去触碰花月的最后一抹残影,几乎崩溃地哭喊:“花月,花月,为什么?你回来,为什么?花月!”

花月的残影在朝阳里露出一抹浅笑,一瞬间散做漫天星光萤火。

陈武疯了一样去抓那些逐渐暗淡的萤火,却发现曾经与花月有关的回忆正在从他身体中流逝。

那些光束如月光般追逐着散开的萤火,一丝丝从他的身体抽离。

“不要!”

“花月,不要!”

他跪地哭喊,绝望地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掌。

他不可以忘记,不想忘记,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他有多爱她。

他拼了命般用手在江岸上一遍又一遍地写下花月的名字,手指被沙砾磨破,在花月的名字上留下一道道血迹。而他依旧在写,不停地、一遍又一遍地写着。

慢慢的,他的目光开始变得空洞,手也逐渐停了。

他发现自己不认识这个名字了。

花月......是谁呢?

他怔住很久,茫然地望向天边。

江风袭来,江水漫上江岸,岸边的名字被江水冲刷,逐渐淡了下去。

而云棠站在山崖上远远望着江边的一切,默然在佛珠上刻下一个新的名字——花月。

她会永远记得她,那个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姑娘。

连珩将目光收回,看向云棠:“接下来,你打算去哪?”

云棠看着手中油尽灯枯的铸血灯,叹了一声:“我想去找转魄灯。”

相传,战神曾擅闯无妄深渊,用半副神骨与魔君换了一盏转魄灯。转魄灯可以将散于四海八荒的残魂重聚,渡逝者再入轮回。

云棠记得花月曾说,如果有来生,她希望做一名凡人,生老病死,在柴米油盐中平淡地走完一生,不必轰轰烈烈。所以云棠想要找到转魄灯,实现花月最后的心愿。

“转魄灯应该在战神手中,我打算去一趟缥缈峰。”

听见云棠的话,连珩愣了愣。

云棠一直低头在看铸血灯,没注意连珩神色反常,抬头笑问:“你呢?你打算去哪?”

连珩回过神,摇了摇头,神色不由黯淡下去。

云棠知道,只有一人能让连珩露出这样的神色,她宽慰道:“放心,世间天地就那么大,总有一天,你会找到你要找的人。”

连珩却垂下眼眸,没有应声。他忽然有些茫然,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找下去。他开始意识到,云棠只是云棠,灿若骄阳,有血有肉,有她独一无二的经历和思想,从不是任何人的影子。

他若用看待故人的眼光去看待云棠,仿佛是一种怠慢。

连珩陷入沉默,而云棠已经收起铸血灯。她拱了拱手,笑着向连珩告别:“我要走了,江湖路远,有缘再见。”

初到云陲那日,云棠也同连珩说过这句话,“江湖路远,有缘再见。”

不过半月,却幡然换了心境。此时,她是真的希望能有缘再见。

已经行至山路下坡,云棠回眸,看见晨风吹起连珩墨色的衣摆,像是屹立于山崖上的孤松。

连珩正在目送她,所以她朝连珩摆手,喊道:“连珩,如果有一天你累了,半妖酒馆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。”

——

离开不渡江,云棠直接去了县衙。

她和连珩离开万古殿时,把那枚铜镜也带了出来。那枚铜镜不是寻常之物,放在万古殿里一旦被寻常百姓捡到,会十分危险。

云棠临走前在万古殿留下一张字条,如果铜镜的主人回去寻找,看见字条便会到半妖酒馆找她来拿,到时再物归原主也不迟。

不过,这面铜镜实在令云棠好奇,所以她打算离开云陲前,再去找一次浮游散人,问问他是否知道这面铜镜的来历,顺便与浮游散人辞行。

然而,云棠抵达县衙时,浮游散人已经走了,只在房内留下一包饴糖,下面压着一张字条——“后会有期”。

用的是苍劲绰约的瘦金体,笔墨间的风骨与浮游散人懒散的做派格格不入。

云棠看着字条,撇撇嘴,字不如其人,这臭老头又不告而别。

正腹诽,门外走进一人。

云棠闻声回头,是祭神节那日在城西门遇见的小道士。

宽大的道袍不太合身,小道士笨拙地向云棠施礼:“天颂见过前辈。”

“你叫天颂?”云棠笑着上前,小道士怯怯点头,“是,晚辈姓沈,名霄,字天颂。”

云棠诧异:“居然是字?”

寻常山野人家常觉得贱名好养活,别说是字,不叫李二狗、王铁蛋都得谢天谢地。当年云棠家中还算富庶,她仍不免有一个早已不为人所知小名——福妞。

云棠少时时常安慰自己,这个名字来源于阿娘希望她一生幸福的苦心,再嫌弃也得忍着。

而沈天颂,有名有字,想来出身不在名门望族,也该是书香门第。可云棠看他笨手笨脚,又呆头呆脑的样子,实在不像锦衣玉食长大的富家公子。

云棠素来不爱多问闲事,没打听沈天颂的家境,只问:“你怎么没跟你师父一起走?”

师父指的是浮游散人。云棠生病那日,浮游散人来看她,沈天颂当时也在,云棠猜想这老头许是将他收下了。

而沈天颂却失落地低下头:“浮游道长不是晚辈的师父。他说晚辈天资太差,他不收蠢货。”

“别听他胡诌,你若是拿百十两银子塞到他手里,让他叫你师父他都不会拒绝。”云棠走上前,拍了拍沈天颂的肩膀,“天资不是别人定的,你得先信自己,别人才会信你。”

沈天颂抬起头,满眼憧憬:“那晚辈可以拜您为师吗?”

云棠一愣。

这就不必了吧!

她自己都没修明白,收徒不是误人子弟吗?她可没有浮游散人的厚脸皮。

沈天颂依旧眼巴巴地看着云棠,云棠尴尬一笑:“拜师这事,草率不得,你还是慎重,慎重!”

听见这话,沈天颂再笨也明白了。他又低下头,失落道:“果然还是晚辈天资太差,配不上您和浮游道长。”

云棠扶额长叹。

要说天资差,沈天颂的天资应该不差,甚至要比一般人好些。

云棠能看出来,沈天颂应该才不过十几岁,还是少年。就算他从会爬开始修炼,如今也不过只修炼了十几年。很多人修行一生都难以入门,而沈天颂在祭神节那天能发现混迹在人群中的小妖,显然已经结了灵海。

云棠索性直接在他额头落下一指,随着法力汇入,在沈天颂的额头上出现三片花瓣。

三叶华莲,中上天资。

当年浮游散人在云棠额间落下一指,露出的华莲有六片花瓣。

“你的天资不算差。”云棠道,“你真的想跟着我修炼?”

沈天颂连连点头。

“好吧!”云棠笑道,“那你先随我半妖酒馆,至于收不收你做徒弟,看你日后的表现。”

沈天颂虽然有些呆,但目光澄澈,云棠几乎从没见过那样干净的眼睛,这样的孩子留在身边带几年,应该也不错。

既有收徒的打算,该问的还是要问清楚,云棠问道:“你家在哪?什么时候开始出来修行的?”

沈天颂答道:“晚辈十二岁离家远行,今年是修行的第三年。”

“你只修炼过三年?”

三年能结灵海,岂止中上天资。

沈天颂解释道:“不止三年。晚辈家在江州,家中长辈皆为修士。晚辈自小受其熏陶,启蒙要更早些。”

江州那地是凡间有名的福泽宝地,从那飞升的神仙一只手数不过来。难怪沈天颂会畏手畏脚没有自信,江州人各个天赋异禀,沈天颂的天资放在那,确实容易泯然众人。

“喏,别垂头丧气了。”云棠取出一块饴糖递给沈天颂,“以后你跟着我,虽未必能成仙,但可成侠。天地之间,自有你的一番天地。”

她转身出门,“走吧!我们回鹭岭。”

沈天颂忙跟上:“是,师父!”

云棠忽然顿住脚步,沈天颂跟得太近险些撞上。云棠回身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弹:“别叫师父!”

她还没决定要收这个徒弟呢。

沈天颂呆呆地眨眼:“那叫您什么?”

云棠想了想,前辈太生疏,云老板太客套,姐姐......算了,她的年纪翻人家小朋友几倍再拐个山路十八弯都够了。

“算了,随你吧!”

沈天颂喜笑颜开:“是,师父!”

——

御剑飞回鹭岭只需半个时辰,而晕高的沈天颂恢复神智则需要一整夜。

收徒的当晚云棠就后悔了,她本以为自己找到个拎包扛行李到小跟班,没想到是捡到一大坨行李。

沈天颂个子不高,体格不大,分量倒是不轻,云棠将他从云陲一直扛回鹭岭,累得肩都酸了。

次日清晨沈天颂才醒来,云棠刚好收拾好出门要带的灵符法器。前往缥缈峰前,她还得去一趟九幽城的鬼市。

缥缈峰虽处在人神交界之地,但毕竟是战神居所。云棠归根结底还是凡人,何况还带着沈天颂,想要跨过人神交界之地的天堑,不借助外物几乎没有可能。

所以,她要去九幽城寻找通天佩。只有借通天佩之力,才能跨越天堑,抵达缥缈峰。

沈天颂看云棠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出门,问道:“师父,我们要去哪?”

云棠道:“九幽鬼市,听过吗?”

沈天颂摇头,又问:“我和您一起去吗?”

如果可以,云棠还真不想带他去。

鬼市鱼龙混杂,是凡间唯一一处妖魔可以正大光明杀人作乱的地方。云棠早些年去过几次,险些把自己搭在那。沈天颂这个水平,到那基本没有自保能力。

但不带他去也不行,把他一个人留在半妖酒馆,万一万妖山的小妖来找麻烦,他这小体格,还不够给妖怪塞牙缝。

一想到这,云棠更后悔带他回来了。

“你当然得跟我一起去。”云棠把他从榻上拎起来,“而且,还是一起飞过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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