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春不再蹉跎

《青春不再蹉跎》

第38章 李兵的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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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 李兵的文章

喜鹊和乌鸦

据了解,乌鸦同喜鹊同属于鸦科,样子有点相似,外形上乌鸦全身黑色,尾羽较短,喙(就是鸟类的嘴)宽长,喜鹊毛色很多,黑白相间为主,尾羽较长喙较细。生活习性上,喜鹊喜欢栖息树枝枝头,所有便有了喜上眉梢的成语,乌鸦喜欢栖息平原,喜鹊主要以昆虫为食,乌鸦多腐肉为食用。喜鹊叫声清脆,行动轻盈,给人一种喜庆的感觉,乌鸦叫声沉重,动作笨重,给人一种哀愁的感觉。

世人对乌鸦和喜鹊往往有偏见,对于喜鹊,人们往往趋之若鹜,民间传说见到喜鹊欢叫表示有喜庆之事发生,连牛郎织女的传说都附以为爱情搭筑桥梁的吉祥之物;而对于见乌鸦的出现,民间认为表示有不幸之事发生,因为“啊……啊……”的叫声仿佛人们痛苦的**之声,连所食之物都有令人作呕的感觉,所以人们见到乌鸦悲鸣,狠不得一棍把它打死。

然而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, 若是细细探究,会发现他们品性会是截然的反差,喜鹊常以甜言以人,却是大逆不道的不孝之子,喜鹊父母养育儿女,待到喜鹊父母飞不动的时候,喜鹊儿女会把老喜鹊钳吃干净,而乌鸦却刚好相反,乌鸦以恶声示人,却是知恩图报的大孝之子,当老乌鸦飞不动的时候,作为子女的乌鸦便有反哺育之恩。一个在你如日中天的顺境中能带来美言语的喜鹊,它只能让你心浮气盛,狂妄自大,然后终有一天使你乐极生悲;一个在你祸灾将至的逆境中恶言的乌鸦,它往往让你在恶境如履薄冰,免遭不必要的损失,所谓“良药苦口利于病,忠言逆耳利于行”。 喜鹊在你孤雁失群的时候,它往往会落井下石,甚至恩将仇报;在同样的情况下,乌鸦却会雪中送炭,知恩图报。喜鹊往往只会高高在上的站在枝头上,希望有一天能攀上枝头变凤凰;乌鸦永远只会默默地耕耘在平原上,清理那些令人做呕的垃圾和腐肉。所以,对于那些喜欢而你奉承的人有时需要敬而远之,因为他只对你所产生的利益有兴趣;对于那些经常出言不逊的刚正之人反而要亲近相待,因为他往往可以使你提升自身价值,人与人最宝贵的真情不是在风光的时候送你一碗甜羹,而是在你**无助的时候送来一杯清水。

此时我联想起很多整天吃喝嫖赌的高官厚禄者,联想起每天辛苦劳作的无私奉献者。

李兵对此篇文章的创作颇为满意,于是便把他投到文学社里去,文学社所做刊物《清风》正如妇女9个半月怀胎——含苞欲放,此篇文章很快被录入,《清风》一出,此篇文章也跟着公之于众,从此众人对他的影响由以往的深沉变成深刻。另外,《清风》刊物不仅畅销校内,而且远销县里面的各个教育领域,某校初二女生观看《喜鹊与乌鸦》后,直感写此文之人才华横溢,以致情窦初开,写了一封信给李兵,表示仰慕他的才华,希望能多多赐教。李兵此生从未被人如此仰慕过,感觉受宠若惊,回信表示愿意一同学习,一同进步,于是两人开始频繁通信,初二女生想认李兵为哥哥,李兵高兴得不得了,心里顿觉如同千里马遇见伯乐,伯牙遇见钟子期。

久而久之,初二女生不满足于信中赐教,希望李兵能面授,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在于谈情也,李兵很是紧张,深知当面交谈不如写信自如,加上实在普通得再不能普通得相貌实在不好吓人,所以他采取相见不如怀念的政策,无奈初二女生如潮水般盛意邀约,李兵只好恭敬不如从命。果然相见不如怀念,初二女生原认为李兵文笔出群,应该是个风度翩翩的文人模样,谁知道见了面之后,发现李兵比一般的农民还农民,说话更是吞吞吐吐,词不达意,跟所作美文实在是联想不到一起去,顿时觉得心灰意冷,暗想:“说话跟写文章同是表达心思的一种途径,怎么就反差那么大呢?”李兵也觉得那女生小得还没发芽,心智一点都不成熟,连怀念的心思都没了,于是两人断绝了关系,一段分不清是恋情、亲情还是友情的感情就这样灰飞烟灭,李兵最后无比心痛,心痛的不是感情的失去,而是写信时所作的开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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